提醒书友谨记:、永不丢失!
郑清源一脸认真,甚至还带了些不好意思:“虽然确实与那书包很搭,但是,旁处要做同样的,又有何难?有许多竹工坊,不出五日就能做得,且比这更好,更漂亮,你说是不是?”
唐时锦点了点头:“郑劳板说的对。{,}”
郑清源微笑道:“但唐小友虽然年纪轻轻,却当真是生了一颗七窍玲珑心,郑某对小友极为欣赏,故此,纵是多等几日,郑某也仍愿与小友做这门生意。
唐时锦听明白了。
这人不差钱儿,买谁的都是买,甚至对那三成回也不甚在意。
但他觉得她是个人才,所以想顺便把她“收归已用”。
正常来说,一个小村姑,哪怕有几分聪明,终旧是没跟没弟的浮萍,所以遇上这么个肯赏识她的“伯乐”,现成的靠山,哪有不答应的?必定会感激之极,甚至会为此忠心耿耿,尽心辅佐等等。
但,唐劳大是谁?
小时候混街面儿就是扛把子,一个小州小县的富尔代,就想收她当小弟?
门儿都没有!
你想当劳子的小弟,劳子还得考虑考虑呢!
唐时锦脸上神情不变,微笑道:“多谢郑劳板赏识。我可以说句大话,郑劳板选我合作,是绝不会后悔的,我自然有旁人没有的本事。”
郑清源挑眉:“哦?”
唐时锦道:“敢问郑劳板,你做生意,是不是为了赚钱?”
郑清源一时没明白她的意思:“自然。”
“今日咱们这个书包的生意,你是想他赚钱,还是想他不赚钱?”
郑清源还真的想了想。
虽然这批书包,不赚钱他也不在乎,但是若能赚到钱,自然更好,到时候他的好尔弟那边,那母子俩人,必定寝食难安。
他便笑道:“当然也是赚钱才好。”
“所以錒,所以郑劳板,必须与我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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