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自嘲的摇摇头,感慨万千。
甘宁认真的道:“理想不分大小,这的确是理想。”
王磊又说道:“后来我被老爷子收留,成了邺县东市的一个混混。虽然身份仍然低微,仍然被人瞧不起,但好歹能吃饱饭,能穿上净的衣服,不再风餐露宿,不再像一条流lang狗一样无家可归。那时候,我的想法是往上爬,不被普通的混混欺负。”
“我身材魁梧,别人狠,我更狠;别人怕流血,我不怕。”
“短短数年,我接管了老爷子的基业,一统邺县东市,成了邺县的一霸。人都是不满足的,我统一东市的混混后,想着一统邺县的混混,做邺县混混的老大。正因为如此,我和其余的人血拼时杀了人,才被其余的人落井下石,被邺县的县令沮授打入死牢,沦为死囚。”
“那时候,我没有后悔杀人,出来混的人,杀个把人算什么。但是,我后悔自己力量弱小,后悔自己没有足够的能耐。那时候,我突然想明白了一件事情,混混始终是混混,不管怎么样,都是混混,即使是大混混,也不过是县令眼中的一只蚂蚁。”
“县令的一句话,就可以让你死无葬身之地。甚至于,别说是县令,就算是县丞,或者是县衙门口的一个士兵,都让你不敢怠慢。”
“即使明白,但也没有办法,眼前给我留下的只是死路一条。”
“可惜,天不绝人路。”
王磊眼神中透着一抹兴奋,说道:“十常侍张让想拉拢冀州牧韩馥,派遣儿子张承来邺县拜会韩馥,想拉拢韩馥。韩馥不愿意和张让搭上关系,听从谋士的建议,选择了截杀张承的计策我。而我,就是执行命令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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