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大老王这个人,我打心眼里很欣赏他。大老王今年五十多岁,个子不高,很瘦弱。他是个电焊工,常年跟电焊打交道,大老王的肤色又黑又红,眼睛也是三天两头红肿。
尽管样貌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了,不过我一直认为大老王是我们工地上最有文化的一个人,他是七几年的大专生,听说那时候的大专生比现在的大学生可要稀罕的多了。
工人宿舍一般都很脏乱,床头摆着的也都是臭袜子,方便面这些东西,而大老王的床铺永远都收拾的净净,不仅如此,大老王的床头摆着厚厚的两摞书,晚上工友们打麻将斗地主的时候,大老王一般都很安静的坐在自己的床上看书,小北京跟大老王走的非常近,他常常去大老王那里借书看,我估计小北京喜欢看盗墓小说,应该就是从大老王那借书看开始,因为大老王的那些书都是风玄学。
中午的时候,我跟小北京在路边饭馆随便吃了一顿,等我们回到工地宿舍的时候,外面已经下起了倾盆大雨。
巧合的是,宿舍并没有其他工友,只有大老王一个人坐在床上看书,见我跟小北京回来了,大老王咧嘴笑了笑没说什么。
小北京按耐不住子,见大老王在宿舍,这小子就迫不及待的跑到大老王床铺边上坐下来道:“大老王,你知道我们今天清理河道都捡到了啥?”
大老王头都没抬,不过他还是随口说道:“捡到啥了?不会是捡到金子了吧?”
“嘿!您还真是大神啊!您咋知道我们捡到金子了?”
看到小北京那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我恨不得上去给他两嘴巴,这蛋玩意儿,心里一点都藏不住事情,人家就这么随口一说,这小子啥都撂出来了。
听小北京说真捡到金子了,大老王也吓了一跳,他放下书看了看小北京,然后又看了看我才问我道:“张晓,你们真捡到金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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