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来想去,顾顺顺都不知道用什么方式告诉南荞自己加入靳御车队的事。
见面吧又怕她躲着不理睬自己,到时候想说的话一个字都没能说出口,岂不是很衰?
发信息呢,顾顺顺又觉得太草率了,毕竟他想对南荞说的话在他自己看来是很神圣的。
神圣到什么地步?就是顾顺顺觉得这是他人生中第一次这么正式当然很有可能是唯一一次的表白,所以如果是发微信,短信什么的,会给人一种不受重视的感觉。
再加上万一南荞脑子短路以为他的那些真情告白的肺腑之言是百度百科复制粘贴的,那特么的就绝逼搞笑了。
顾顺顺挠破脑壳最后想到的就是写信,对,还是他本尊亲自手写的那种,当然如果可以他想用血,不过很快这种傻逼想法就被他亲自抹杀了。
因为如果真的写血书,等完结的时候他也差不多血尽人亡了,又怎么抱得美人归?
顾顺顺向来雷厉风行,思来想去只有写信给南荞这种方式最好,所以说就,当天晚上,他拿着一支笔还有一叠信纸跑到了天台。
这时候有人又要问了,为什么要上天台?
顾小爷曰:“因为可以装一流的逼,吹吹风,听听情的口情歌,偶尔间写不出来的时候,还能抄两句歌词,太他七舅姥爷的完美了,有没有?”
老天爷都要为他感动了。
恩,是真的感动了,顾顺顺上了天台没一会儿,正准备起笔,灵感遂起,思如泉涌的时候,不巧,一场倾盆大雨如期而至。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
豆大的雨珠无情地让顾顺顺湿了身,与他一同湿身的还有那气的粉色信纸。
得,计划失败,顾顺顺折返回到自己住的工棚,他还没有正式加入靳御的俱乐部,所以暂时还是留在了这里。
于是乎,顾小爷人生中的第一封表白情书是在打嗝磨牙放眼声中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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