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也真有意思,不知是不是有人把他们的意见传播了出去,或是有人直接就记录下来投递到了报社。又或是英雄所见略同,还有其他的裁缝持有这种观点。反正最终引领前卫思想胜利的,批的反对势力哑口无言的,就是这两条意见。相当巧合。
这样,姑娘们就保住了“穿男人裤子”的合法权力,让那些死脑筋的“左巴列”们徒呼哀哉,只能坐看“世风日下”。
不过年轻人们也没得意多久。因为他们才刚刚获得一点小小的胜利,可没想到马上就被另一件事儿重重打击到了。
非常突然的,公安部和文化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营业舞会和公共场所自发舞会的通知》。
敢情去年以来,全国各大、中城市,不断出现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舞会。有的公开张贴海报,招揽舞客。有的出租场地,计时收费。还发现有些个人假冒单位名义,租借舞场,非法售票牟利。
此外,在公园、广场、饭馆、街巷等公共场所,由男女青年自发聚集跳交际舞的现象,引来围观群众众多,破坏了公共秩序,给社会治安带来了不少问题。
这些舞会,实际上已经到了公安部门管不胜管,难以容忍的地步。而且也引发了人们普遍对社会风气变坏和第三者足的担心。
《通知》中就明确指出,“有些人舞姿低级庸俗,丑态百出,伤风败俗。舞场秩序混乱,流氓打架斗殴、侮辱妇女、偷窃财物和挤死、摔死人的事件时有发生。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坚决要求政府予以取缔”。
并宣称要对营业舞会的主办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给予治安处罚,没收所得。严重的还要以“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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