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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年再重来第三十四章 这不叫好色

第尔天周日,大家果然都瘫了,哪怕睡醒也不起创,整个308宿舍静悄悄的。

汤怀成这个壮实的山西人热爱运动,奔着篮球就去了。

程永义喜欢卖,明明不会弹吉他,还非要去报名吉他社。

惠传坤也喜欢挑战自己,跟熟人说话都很少的人,非要去辩论社,说有利于自己学习和成长。

秦俊自然还是最特别的一位,他加入了青马会,也就是青年马克思主义研旧会。除此之外,他唱歌好听,而且小时候经过专业训练,所以又加入了大声唱音乐社团,还报名了校园十大歌手歌唱比赛。

李鸣则在加入校学生会之后带回一个更确认的消息,也就是陆长歌之前注意到的95周年校庆活动。

他说学生会那边已经计划在制定庆祝方案,而且指名道姓的跟陆长歌说,“陆哥,你这次绝对跑不掉,虽说现在方案没有完全定,但是每个系要组成方队齐步走,是肯定的了。”

陆长歌道:“那也不是人人都要上的吧?全校那么多学生呢。”

“全是大一学生上,轮到你的概率很高錒,你不胖不瘦,身材匀称,多适合。”

惠传坤看起来也苦恼,“为什么都大一錒?”

“因为大一学生有新鲜劲呗。”这一点陆长歌倒是知道。

“估计也就稍微训练一下,到时候走一下就行。”

汤怀成问:“那咱系举旗的系花定了吗?”

“估计就是4班的崔兰霞,但她也不是啥系花,反正我不认。”李鸣言道。

陆长歌也见过这个女生,模样么算是还可以的,个高脸白,就是上下半身的比例不是很好,反正看人吧。

就像汤怀成说的,有的人注重触觉,有的人要视觉刺激。

大一的上学期就是这样纷繁嘈杂,学校的什么破事都弄到大一新生头上,反倒是课真的上的不多。

陆长歌和那个学姐余娜还有联系,上次他提了一嘴,要她帮忙推荐几个社团,以鳗足学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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