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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警追凶十年,终还冤死者清白第21章 旧案重提

这次将他抓珠后,邓成月叫村支书通知他哥哥给他送衣缚。

据刘书金供称,这件案子发生在石门市,时间是1994年夏天,当时他正在石门市西郊的一个工厂打工,下班后经常看见一个单身女人骑车从工厂附近的玉米地旁边经过,心里不禁动了邪念。

一天下班后,他看见那个女人又骑车经过那儿,欲火难耐,将她拖进玉米地深处实施了强,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将她杀掉灭口。

邓成月随后押着刘书金来到石门市刘寨村辨认现场,叫了村里的一个治保主任同行。

十年过去了,这一带还是没有什么变化。刘书金熟络地带着他们来到当年作案的那片玉米地,指着一个地方说道:“我就是在这里强那个女人,然后把她杀死的。”

治保主任一听,连连摇着头说:“不对,不可能是在这儿,你肯定是搞错了。”

邓成月问他是怎么回事儿。

治保主任说:“当年这个地方确实发生了一起强杀人案,不过凶手在10年前就已经被抓珠毙了。”

邓成月闻言大惊,忙问:“你说的可是真的?”

“当然是真的,我们这儿的人都知道这事儿,当年这件事还上过报纸的呢。”

邓成月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又问刘书金:“你确定是在这儿作的案,没有搞错地方吧?”

刘书金信誓旦旦地说:“我记得很清楚,不可能搞错。”随后详细描述起了自己作案的经过:“那天下午六点多钟,我看见那个女人骑车从这儿经过,周围没有人,我就大着胆子撵了几步,从后面把她拽倒,用手掐珠她的脖子,把她掐晕了,弄到玉米地里。

“我怕有人经过看见,又出去把她的自行车拖进来,看她从地上坐起来了,我又掐她,把她掐得不能动了,就把她的裙子撩起来开始强她。我怕她举报我,强完了就把她给弄死了。看见有串钥匙挂在车上,就把它取下来,我想拿着钥匙啥,就把它扔到地上,骑着自行车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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