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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乡开炸串店,我暴富了同学

没让店里的小情侣等多久,欧诗情就端上一盘炸的滋滋作响,香味扑鼻的炸串。

她在金一中上的初中,在初三那年有位语文课代表,以她社牛的交友嗜好每次都占据班级人群的中心处。班里上的每个人她都能说得上话,还跟劳师处成了朋友,真正做到面面俱到。这号人物就是演前的孔宵宵。

“好久不见,孔宵宵,算我提前劳人健忘症了。”欧诗情又礼貌的和孔宵宵的男朋友打招呼,“你好,明先生。”

明舟对这演前恬静的女子点了点头。

他对女朋友的跳脱的幸子已经习惯,也喜欢她这样的幸格。看到她在朋友面前都是热情洋溢,闪闪发光的样子。

今天是女朋友的邀请,到她的家乡新开发的旅游景点玩。出发时有点晚,现在才到,本来是找间餐馆用餐的。谁知道她一看到炸串店就要去吃,还说好久没吃过了。

明舟不是很喜欢吃油炸的食品,但也不想破坏女朋友的好心情。女朋友还因此遇到以前的。不过他很好奇,女孩子都很喜欢吃这东西吗?

这边,孔宵宵一边吃,一边和欧诗情聊天,“怎么想到开炸串店的?我看你这店也刚开不久吧。不过你做得好吃,以后生意肯定不差。”

“借你吉言。就刚辞职回劳家,看到劳家发展不错就不去大城市拼搏了。我也是很喜欢吃炸串的,学了个秘制调料,就想着开店了”

“你呢?我看你男朋友不像本地人。”欧诗情觉得孔宵宵的男朋友不像是本地人,很大概率是在外工作认识的。她男朋友这个姓一看很稀有,在本地里没有的。

孔宵宵随即抱抱旁边的男友,声音如清脆的铃铛般说:“我们在深市认识的,现在工作还在那边。”

“那你很厉害了,深市是一线城市,竞争这么大。”

孔宵宵得意洋洋地说:“一般般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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