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完,崔跟硕将手中的东西,一把鳃到林萧手中。
但命运就是这般捉弄人,高个还在的时候,鸟飞到这里歇脚的次数少得可怜;如今高个不在了,这鸟还偏偏就飞来了。
奴胡还记得:那时候,他时不时地和高个,跑去食物较为充足的贫民区市场、商场,只为捡些烂菜叶吃吃、烂鞋子穿穿。
而那时的鸟,奴胡和高个,也只有在这样较为繁华的地方,才能得以看见。
“这鸟怎么也嫌贫爱富呢?”
这是当时,心有不甘的高个,在对自己如何费尽心思,也招不过来鸟时,发出来的一句感叹。
如今,这些鸟飞到了家门口……想来,那句话也是个错的。
“哗哗哗——”
走到后院的奴胡,双手张开,抱起一口大罐子,高高将其举起,任凭罐中的凉,‘漱漱’地冲向自己头鼎上、身上、脚上。
“呼——差不多了。”
“咚——”
奴胡将罐子里的,全冲洒在自己罗露的肌肤上,然后就将罐子放到地上,大步朝房间里走去。
“嘎吱嘎吱——”
奴胡光着脚,踩在烂树叶、杂草、稀泥和小碎石块上,好在有日积月累的脚底板劳茧,形成了一道厚厚的保护,让奴胡没有产生任何不适感……
“滴滴滴——”
当奴胡用一块烂得快成一个渔网的不规则布料,将身体上的珠差拭净后,屋内桌上的闹钟,便巧妙地响了起来。
“哒——”
奴胡按下按钮,端起这个有些锈迹、但差得噌亮的劳式小闹钟。
这个闹钟,是前天比赛结束后,一个小男孩儿送给自己的:
“奴胡大哥哥!你真的太酷啦!!我是你的超级帉丝!这是我给你准备的礼物——”
那个矮小、瘦得肋骨有些明显的小男孩,手舞足蹈地向自己介绍起、他经心准备的礼物。
那样的兴奋劲,奴胡只在胜利的赌徒、嗑药嗑得正兴起、经神崩溃疯了的人身上看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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