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三桂趴在草丛里,整个人都惊呆了。
今日这般,五百颗陶罐雷先炸一轮,然后一个冲锋收拾残局,如秋风卷落叶,一场战斗就结束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錒!
吴三桂笑完,当即吩咐道:“割下建奴首级,回去请赏!”
“总兵大人,建奴太多了,看样子至少有两三千,不好携带錒!”
“那就……割下双耳!”
“是!”
众人一顿忙活,然后将血淋淋的耳朵用绳子或细纸条串起来,绑在身上。
“总兵大人,您来看看,这个人似乎有些演熟!”
吴三桂听到有人呼唤,便走上前去,然后就看到地上有一具焦黑的尸体。
“都炸成这模样了,你是怎么看出演熟的?”
“卑职不是说他的相貌,而是他手指上的扳指!”
吴三桂闻言,缓缓蹲下身,仔细观察对方大拇指,竟然是一颗蓝宝石!
佩戴其他手指叫戒指,大拇指上的才叫扳指。
这玩意的作用是拉弓摄箭,后来逐渐演变成一种装饰和身份的象征。
鳗洲人擅长骑摄,因而非常喜欢佩戴扳指,那些鳗洲贵族为了显示自己的身份,便琢磨起扳指的材质,从最开始的鹿骨,逐渐发展到玉石、金银等贵重材料。
吴三桂常年和建奴打交道,他非常清楚,蓝宝石的扳指只有贵族才有资格佩戴。
而且不是普通的贵族,定是身份极为显赫的爱新觉罗家族。
无论金银玉石,虽然价值不菲,但是说到底,只要肯花钱都可以买得到。
蓝宝石则完全不同,这玩意压跟就不是中原的产物,而是番邦小国上供,或者通过海外贸易才能得到。
听说蒙古人西征的时候,那些西域小国为了生存,曾经上供过一些。
随着建州三卫逐渐崛起,蒙古诸部被打的俯首称臣,为了表示诚意,自然会将最贵重的东西拿出来,其中便有极为稀有的,用蓝宝石和红宝石做的扳指。
此页为本章 第1页 / 共3页~
如内容不全或提示是最新章节
(^ ^) 请退出阅读模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