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件东西的名字叫做问《问刑条例》。
就是对《大明律》进行的一些补充和纠正,将其给并入到大明律当中。
和大明律拥同样的法律效应。
这《问刑条例》不能说全都不行,至少有些方面也确实是有道理。
但是怎么说呢。
弘治朝的官员们往里面塞的私货太多了,居心昭然若揭。
很容易让人去想,他们是为了填充这两条私货,而专门去编写并推动的《问刑条例》。
其中有一条是,除了犯下十恶不赦的大罪之外,剩下的罪过,都可以用银钱,或者是米,布等东西进行赎买。
意思也就是说,只要不是十恶不赦的那种,都可以花钱摆平。
另外一条则是废除,贪污受贿死刑这一条。
规定从那之后,大明的官员再犯贪污罪,被查出来了,可以不用再被处以死刑。
最高可以被判就近发配卫所。
等于说是犯了贪污罪的人,可以花钱去赎罪。
就算是赎不了罪,所接受的最高的惩罚,也不过是发配到卫所而已。
而且还是就近。
很有可能就是,把他给弄回老家养老去了。
在《问刑条例》通过之后,从宦官,到公卿大臣,满朝文武,再到地方官吏,无不称颂弘治皇帝,神文圣武,乃是千古一见的仁君贤主……”
韩成的话落音之后,寿宁宫偏殿内,便是一片的死寂。
片刻之后,朱元璋那宛若发怒公牛一般的呼吸声越来越响。
“咱入他娘!!”
片刻之后,他终于忍不住了,红着眼睛喝一声,满是愤怒和杀意。
抡起凳子就砸了下去。
一个不解气,便又乒乒乓乓一阵砸,把剩下的桌椅全部给整了一个粉碎。
之前韩成所说的那些,就足够挑动朱元璋的神经了。
现在所说的这个,对朱元璋的刺激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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