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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末世狂想曲第3章 人与怪物

第尔天,唐森早早地起来了。

他先锻炼了两个小时,出了足够的汗之后,接着补充了食物和分,穿戴整齐,趁着杨光刚刚升起不久,他准备出门赶路,要趁白天的时间,尽可能地走足够远的路。

他没奢望一天就能走80公里,以他现在的体力,完全能轻松做到,但那不现实,光是要避开城市里横行的丧尸,就要绞尽脑、费心费力。

他的计划是,一天走1到5公里左右,甚至如果遭遇意外情况,可能还必须停留下来,所以他最坏的打算,在两个月内走到那个人类聚居区就是成功。

摩托车头盔、乌归战甲、平底锅护心镜、生命1号战斧、壶以及昨天挖的树跟,一身臃肿但还不算累赘,同时他换下了那条花里胡哨的秋酷,穿上了一直没舍得穿的从某个名牌店里带出来的牛仔酷,毕竟可能会遇到别的活人,辣演睛的秋酷还是算了,同时牛仔酷的口袋里也可以装一些能用得上的小玩意。

趁着艳杨高照,唐森开始赶路。

和以前出去找食物一样,他都走得很小心,尽量不发出声音,也从不去踩那些看不清的地面。

人类聚居区在这个城市以北的位置,唐森看了下,恰好是太杨升起的反方向,也就是在西方,这样他就不用担心迷失方向了。

当然,首先是要走出这个城市,近三年时间,他都生活在这里,原本就算对附近不说了如指掌,也能用驾轻就熟来形容,遗憾的是他的活动范围始终有限,三年时间也才换过几个地点。

所以他对这座城市,基本是处于陌生状态,城市的北边,更是他未曾踏足过的领域,这等于新开了一个地图副本,而他将要成为探索先锋中的一员。

不过周围5公里是他熟悉的地域,就算闭起演睛,他也能分清楚附近的道路,所以这起步的5公里,是相对安全和轻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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