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之间,散落到这“山河社稷图”中的所有外来者,全都不禁脸色大变。
“竟是要让我们自相残杀换取墓中宝物?!”
“爵位低的不仅没有赏赐,还要被处死?秦律如此苛刻?”
就算原本靠近到一起的同伴,也开始互相提防,生怕自己的人头变成了别人的爵位功勋。
敢下祖龙皇陵的都不是无名之辈。
所有人都知道,当年大秦之所以能够横扫六国,最重要的依仗便是严格执行的“军功赏爵制度”。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死不休战!
西有大秦,如日方升,百年国恨,沧桑难平!天下纷扰,何得康宁!秦有锐士,谁与争锋?!
正是这种赏罚制度,让所有秦国人都可以通过战功得到改变命运的机会,社会活力空前高涨。
人民有希望,国家有力量,进而造就了大秦无敌于天下的“虎狼之师”。
“商君为法于秦,战斩一首,赐爵一级。
能得甲首(军官)一者,赏爵一级,益田一顷,益宅九亩。
百将(管一百人的军官)、屯长(管五人的军官)不得斩首,得三十三首以上,盈论(杀敌不能小于损失),赐爵一级。
高级将军必须要达到‘攻城战役斩首八千,野战斩首两千’的标准,达不到被罚,达到有赏...”
当然,大秦帝国成也军功赏爵,败也军功赏爵。
除了历史帷幕中的黑手使坏外,至少有相当一部分原因是来自军事力量的崩溃。
当社会整体向上,六国有大片土地等着他们去夺取的时候,制度完全没有问题,一切缺陷都会被掩盖。
可当秦国实现大一统之后,再也没有足够的柴薪,供应这样一台恐怖的战争机器继续运转。
军事制度难以维系,国家也轰然崩解。
这一道诏书,分明便是要让他们这些盗墓贼自相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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