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扬帆1980第73章 赢了官司

周建平被这句话弄得有点脸红,他连忙说道:“对对对,我明白你的意思。”

“我没有别的目的,就是觉得你穿衣服比较随意,毕竟你现在也是这么大一家企业的厂长,无论出席场合、面对重要客户,还是平时在厂里上班,我认为衣着品味应该跟你的身份相符。”赵馨梅道。

“馨梅,你想的太周到了,我自己不懂,这方面从前也没人提醒我,现在你提出来让我改进,真的非常感谢你。”周建平道。

“感谢倒用不着,这也可以说是我职责范围内的事。我再提个小小的建议,你现在住在厂里,也应该有个衣柜,不穿的外套或洗过的衬衣应该收起来,最好挂在衣柜里。”

周建平不仅完全接受赵馨梅的建议,而且内心感到从未有过的温暖。

马兴伟正在办理一件重大刑事案件,他不可能放下手头的工作,转而经办健生食品厂的货款追讨案子,但他指派了所里的一名王姓律师负责周建平这个案子的诉讼。

王律师对健生食品厂的购销合同做了仔细研究,发现合同上没有注明发生纠纷的合同管辖地。他跟马兴伟研究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之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者,争议标的为交付货币的,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及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按照这一解释,本合同属于没有约定履行地的情况,它的争议标的为交付货币,健生食品厂是接受货币的一方,显然咱们当地就是合同履行的。”马兴伟道。

“所以,这个案子并不复杂,咱们在华兴市的法院起诉对方就可以了。”王律师道。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

此页为本章 第1页 / 共4页~

如内容不全或提示是最新章节

(^ ^) 请退出阅读模式 (^ ^)